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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养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提供居家养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机构及相关人员。
Title:Home-based Care Services for Disabled Elderly People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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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01/T 226—2021《居家养老 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合肥市范围内失能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流程及质量要求。以下从标准的重要条款出发,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失能老年人”是指由于年老体弱或疾病导致生活自理能力严重下降,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的人群。这一定义为后续的服务提供了明确的对象范围。
其次,在基本要求中指出,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服务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这确保了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缺乏专业知识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接着,在服务内容方面,涵盖了个人卫生护理、饮食照料、排泄管理等多个方面。例如,个人卫生护理包括但不限于帮助老人洗澡、剪指甲等;饮食照料则要求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制定合理的膳食计划;排泄管理不仅涉及大小便处理,还包括预防压疮等内容。这些具体规定使得服务更加细致周到,能够满足不同失能程度老人的需求。
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心理支持的重要性。服务过程中应关注老人的情绪变化,及时给予鼓励与安慰,帮助他们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同时也要尊重老人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侵犯。
最后,在监督管理环节上,规定了定期评估机制以及投诉反馈渠道。通过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设立畅通无阻的投诉途径,则能让使用者及其家属随时表达意见或建议,从而促进整个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
总之,《居家养老 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这项标准从多个角度出发,构建了一个全面而系统的框架体系,对于提升合肥市乃至全国范围内此类服务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