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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对北京市范围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的评价。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ecycling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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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853-202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评价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于2021年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的评价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确保回收过程环保、安全且高效。
首先,标准中明确了回收企业的基本要求,包括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在申请评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或违法行为。这些基础条件为企业设定了最低门槛,保证了参与评价的企业在法律和环保方面的合规性。
其次,关于设施设备方面,标准强调回收企业应当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储存、拆解等设施设备。例如,储存区域需要有防渗漏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拆解车间则需安装通风系统以保障工作人员健康。此外,还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废物处理流程,确保所有废弃物都能得到妥善处置。
再者,在人员管理上,标准指出回收企业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不仅要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掌握先进的回收技术和方法。同时,企业还需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最后,标准特别提到信息公开透明度的问题。回收企业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共平台上公布有关信息,如联系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投诉渠道等,以便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所需信息并监督企业行为。
总之,《DB11/T 1853-202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评价规范》从多个角度对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更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