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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汽车维修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Automobile Maintenance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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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 1288-2021是上海市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21年实施。该标准对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是几个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汽车维修作业的单位,包括车身维修、喷漆作业等。这意味着无论是大型4S店还是小型路边维修点都需遵守此标准。
2. 排放限值:对于喷涂与补漆工序,非甲烷总烃(NMHC)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40mg/m³,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8mg/m³。这些限值旨在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空气质量。
3. 监测要求:企业应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记录并保存相关数据至少三年以上以备检查。这有助于及时发现超标情况并采取措施整改。
4. 管理措施:鼓励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如水性涂料替代传统溶剂型涂料;加强车间通风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废物收集处理机制等。通过综合施策降低整体污染水平。
5. 法律责任:违反本标准规定的单位将面临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相关方务必高度重视合规工作,在日常运营中严格遵循各项规定。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重点条款解析,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DB31 1288-202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