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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辅助数据的数据结构、数据内容、数据格式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建设、使用和维护“互联网+监管”系统时的监管辅助数据处理与交换。
Title:Internet Plus Supervision System Regulatory Data Specification Part 3: Regulatory Auxiliary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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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2834—2021“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规范第3部分:监管辅助数据》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提供技术指导。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中明确指出,“监管辅助数据”是指在实施行政检查过程中产生的支持性信息。这些数据对于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执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例如,标准中提到的“检查对象信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这对于定位目标企业至关重要。
其次,关于数据采集与更新频率,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别数据应当遵循的具体时间间隔。比如,对于动态变化较快的企业经营状况数据,建议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而对于相对稳定的资质许可信息,则可以每年更新一次即可。这种分类管理方式有助于合理分配资源,保证数据的新鲜度。
再者,在数据质量控制方面,标准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一致性等方面。特别强调了在收集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人为错误,并通过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来保障最终提交的数据质量达到预期标准。此外还特别提及了隐私保护措施,在处理涉及个人敏感信息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关于存储与共享环节,本标准也给出了明确指引。它鼓励采用云服务平台作为主要存储媒介,并且提倡跨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以促进协同治理能力提升。同时提醒各参与方应妥善保管好所获资料防止泄露给无关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综上所述,《DB23/T 2834—2021》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构建高效能“互联网+监管”体系所需的基本框架,同时也强调了细节上的严谨态度。只有严格按照上述规范执行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地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