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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东部地区蒙药材、中药材产地的环境要求,包括大气、水质、土壤等方面的技术指标和监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蒙药材、中药材种植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for the Origin of Mongolian Medicinal Materials and Chinese Herbal Medicines in Eastern Inner Mongolia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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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内蒙古东部地区蒙药材中药材产地环境要求解读
DB15/T 2216—2021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该地区蒙药材中药材的产地环境。这项标准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当地生态环境,保障药材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关于空气质量的要求。标准规定产地周围5公里范围内不得有重工业污染源。这是基于蒙药材对空气纯净度较高的需求设定的。重工业排放的有害气体可能影响药材生长,甚至导致药效成分发生变化。
其次,水质管理至关重要。标准提出产地附近不应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且灌溉用水需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这是因为药材吸收水分的同时也会吸收水中的物质,不洁水源可能引入重金属或有害化学物质,影响药材品质。
土壤条件也是关键因素之一。标准强调土壤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限值,同时禁止使用工业废弃物作为肥料。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壤污染,确保药材安全无害。
此外,生物多样性保护也被纳入考量。标准要求产地周边应保持一定范围内的植被覆盖,以维持生态平衡。这样可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小气候条件,为药材生长提供更适宜的环境。
最后,还特别提到要建立产地环境监测体系。定期检测空气、水体和土壤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确保长期符合标准要求。
这些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体现了内蒙古东部地区对蒙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只有严格遵守这些环境要求,才能真正实现药材优质高产的目标,同时也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