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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中药材种植的产地环境要求,包括空气、土壤、灌溉水和重金属含量等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中药材种植基地的环境评估与管理。
Title: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for the Origin of Mongolian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in Central and Western Inner Mongolia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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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2217—2021《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中药材产地环境要求》是一项专门针对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中药材种植的环境标准。这项标准旨在保障蒙中药材的质量安全,促进蒙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入手,对标准的重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标准明确规定了土壤环境质量的各项指标。其中,土壤pH值应在6.5至8.5之间,这是大多数蒙中药材生长的最佳范围。土壤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1.5%,以确保土壤具有良好的肥力和保水能力。此外,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如铅、镉、汞、砷等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值,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药材的安全性。
大气环境质量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直接影响药材的品质。标准要求种植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不得有重工业污染源,特别是化工厂、火力发电厂等排放有害气体的企业。同时,空气质量需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即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的浓度均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水质环境质量要求
灌溉用水是影响药材品质的关键因素之一。标准规定,灌溉水的水质必须达到GB 5084的要求,即灌溉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有毒化学物质。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灌溉水中氯化物含量不得超过250mg/L,硝酸盐氮含量不得超过20mg/L,这些指标对于防止药材受到污染至关重要。
生态环境要求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标准还提出了具体的生态要求。首先,种植基地应远离交通干线至少300米以上,减少汽车尾气对药材的影响。其次,种植区内应保持一定的植被覆盖率,以维持土壤的水分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此外,禁止使用未经处理的城市垃圾、工业废渣作为肥料,避免引入有害物质。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看出,《内蒙古中西部地区蒙中药材产地环境要求》不仅涵盖了土壤、大气、水质等多个方面的具体指标,而且强调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这为蒙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提升药材质量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