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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县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和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县乡两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asic Public Service Standards System at County and Township Lev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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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376—2021县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县乡地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在“范围”部分明确指出,适用于山东省内县乡两级政府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实施和评估。这为基层政府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方向,确保服务供给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服务需求。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章节中,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例如,“基本公共服务”被描述为满足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公共服务项目集合,强调了其公益性、均等性和可及性特征。这一定义有助于统一认识,避免实践中出现偏差。
再者,关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具体要求,标准提出了包括组织架构、制度设计、资源配置在内的全方位建设框架。特别提到要建立由县级统筹协调、乡镇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效率与透明度。这些措施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服务效能。
此外,标准还特别关注了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问题。要求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制定专门的服务方案,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同时,还强调了服务过程中的隐私保护和安全措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最后,标准明确了监督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建议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定期检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策略。这种动态管理模式有利于保持服务系统的活力,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DB37/T 4376—2021县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从多个维度规范了县乡级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制定和实施流程,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