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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湿地修复与建设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实施步骤及后期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湿地的修复、建设和管理工作。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Wetland Restoration and Constr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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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T 1378-2021《湿地修复与建设技术规程》是江西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建设工作。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定义
标准对“湿地”、“湿地修复”、“湿地建设”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如“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形成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以及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浅海区,包括沼泽地、泥炭地、湖泊、河流及海岸带等区域。
二、修复原则
标准强调了“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稳定性、持续性和地域性的原则,同时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确保修复措施既科学合理又经济可行。
三、调查评估
第5.1条规定,在开展湿地修复之前,必须进行全面详细的现状调查与综合评估。调查内容应涵盖湿地类型、面积、生物多样性、水质状况等方面;评估则需结合历史资料和社会需求,确定湿地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四、规划编制
第6.2条指出,湿地修复与建设规划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负责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规划文件应包含总体目标、分期计划、资金预算等内容,且要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五、工程实施
关于工程实施的具体要求,第7.3条特别提到,对于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项目,比如堤岸加固、水体净化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进度情况。此外,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监测评价
标准最后强调了长期监测的重要性。第9章规定,完成修复后的湿地至少要连续观察三年以上,期间要记录各项指标的变化趋势,如植被覆盖率、鸟类种类数量等。通过对比修复前后的数据,可以客观评价修复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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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