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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现场监测。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n-site Monitoring of Fixed Source Exhaust Gas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Ecological Green Integrated Development Demonstration Zone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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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DB31/T 310003-2021)是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标准,旨在规范区域内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现场监测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 术语和定义
该标准对“固定污染源”、“废气”等基本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固定污染源”是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一定义明确了监测对象的范围,有助于确保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监测准备
标准要求在进行现场监测前,需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熟悉被监测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生产工艺流程、确认监测点位设置合理性等。这些步骤对于确保后续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 监测项目与频次
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固定污染源应监测的具体项目及相应的频率。比如,对于一般工业企业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等常规污染物,要求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而对于重点监控企业,则需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这种差异化管理方式既保证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又强化了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
### 数据记录与报告
在数据记录方面,强调了原始记录的重要性,并要求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同时指出,监测报告应当包含监测目的、时间地点、使用的仪器设备信息等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提交。这不仅有利于追溯检查,也是对企业自身履行环保责任的一种体现。
### 质量控制
为提高监测结果的可靠性,标准还特别强调了质量控制措施。其中包括定期校准测量仪器、开展空白试验以及平行样分析等方法来验证测试系统的性能。此外,还建议采用盲样考核等方式检验实验室的技术能力。
### 安全防护
鉴于现场监测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标准特别提出了安全防护的要求。如工作人员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区域时,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事先接受相关培训。另外,在操作过程中还需注意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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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