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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建筑工程中地下室防水设计、材料、施工、验收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地下室防水工程。
Title:Technical Code for Waterproofing of Bas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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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67-2021地下室防水技术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地下室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5.1.2 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地下室防水工程应根据使用功能、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防水等级。一级防水适用于人员长期停留或存放贵重物品的场所,二级防水适用于其他地下建筑。此条款强调了防水等级划分的重要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设防要求,确保满足使用需求。
5.2.1 防水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得低于P6。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砂子含泥量不得超过3%,石子含泥量不得超过1%。此条明确了防水混凝土的技术指标,特别是对原材料提出了严格要求,以保证混凝土的密实性和抗渗性。
5.3.2 卷材防水层
卷材防水层宜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或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卷材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该条款指出了卷材的选择原则以及施工时的关键细节,确保接缝严密不渗漏。
5.4.1 涂料防水层
涂料防水层可选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等。涂层厚度单层不宜小于1.5mm,多层涂刷时总厚度不宜小于3.0mm。此条规范了涂料的选择与施工厚度,有助于形成连续完整的防水膜。
7.1.1 施工准备
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具备防水材料存放条件,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浸泡。强调了施工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性,为后续施工提供保障。
8.1.1 工程验收
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验收时应检查防水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明确验收程序和所需资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重点条款的解读,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工程情况全面理解和执行规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