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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党政机关类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党政机关类公共机构的能耗定额管理及评价。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in Hubei Province - Part 1: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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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079.1-2021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1部分:党政机关》于2021年发布实施,为湖北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内容出发,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管理与考核。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和区域限制,确保了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能耗指标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单位面积综合能耗限额值和单位建筑面积电耗限额值。例如,对于不同气候区的党政机关,其单位面积综合能耗限额值分别为:
- 温和地区:≤6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 夏热冬冷地区:≤7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 夏热冬暖地区:≤8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这些具体数值是根据湖北省各地实际能源消耗情况设定的,旨在推动各级党政机关提高能效水平,降低能源浪费。
节能管理要求
标准还提出了多项节能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检定校准等。特别强调要加强对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维护,合理控制室内温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灯具和变频调速装置。
此外,标准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并要求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绩效评价与改进
为了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标准设定了绩效评价体系,要求每年度对各党政机关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当发现超出限额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同时,还应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台账,如实记录各项能耗数据,以便于长期跟踪分析。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42/T 1079.1-2021》不仅为湖北省党政机关提供了明确的能耗控制目标,而且通过一系列具体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指导其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这对于促进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