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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重要湿地认定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重要湿地的认定工作。
Title:Criteria for Identification of Important Wetlands in Hube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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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629-2021 湖北省重要湿地认定标准》是专门用于指导和规范湖北省范围内重要湿地认定工作的技术性文件。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出发,对标准中的重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 一、湿地类型与分布要求
根据标准第3.1条的规定,认定的重要湿地应包括自然湿地和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人工湿地。自然湿地主要指江河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以及沿海滩涂等;人工湿地则涵盖水库、池塘等具有特定生态功能的水域。这一规定强调了湿地类型的多样性及其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了认定过程能够全面覆盖各类湿地资源。
### 二、生物多样性指标
标准第4.2条明确指出,重要湿地需具备丰富的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具体而言,湿地内应当存在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动植物种类,并且这些物种的数量和分布状况良好。此外,还要求湿地能够维持一定的种群规模和繁殖能力,以保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这表明,在认定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湿地面积大小,更要重视其承载的生命形式及其健康状态。
### 三、生态服务功能评价
标准第5.1条提出了关于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具体评估标准。主要包括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碳固定等方面的表现。例如,对于水源涵养功能,要求湿地每年至少能提供一定量的淡水资源供给周边区域;而对于水质净化,则需要考察湿地能否有效去除污染物并改善下游水体质量。通过这样的量化指标设置,可以更加科学地衡量湿地的实际贡献值,为后续管理和利用提供依据。
### 四、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考量
除了上述硬性条件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湿地的历史文化意义及科学研究价值(见第6章)。如果某片湿地拥有悠久的文化背景或者独特的景观特征,则会获得额外加分。同时,那些经常被科研人员用于长期监测或实验研究的地点也会被视为优先候选对象。这种做法体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促进学术交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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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