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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申请渠道、受理要求、办理流程、答复方式及监督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upon Appl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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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2090—202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行政机关在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4.1条 公开原则
该条款规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时,必须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程序正当、结果公正,并且要方便申请人获取所需的信息。这为整个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设定了基本准则。
第5.1条 申请方式
根据此条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网络平台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而网络平台则指各行政机关提供的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这一规定拓宽了申请渠道,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也便于申请人选择最便捷的方式提出请求。
第6.1条 审核与答复期限
本条明确了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情况复杂无法按时完成,则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并需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这种时限设置既保证了行政机关有足够时间处理复杂的案件,又避免了不必要的拖延给申请人带来不便。
第7.1条 费用收取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如果申请人申请的数量或者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则可以收取成本费用。这一规定体现了政府服务公众的理念,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滥用权利现象的发生。
第8.1条 监督机制
最后,该部分强调了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性,包括内部审查、社会评议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而提升政府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以上是对《DB15/T 2090—202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中几个关键条款的具体分析。该标准不仅明确了操作流程,还特别注重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