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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及引导性指标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玻璃纤维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的管理与评估。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Unit Product of Glass Fiber - Guiding Indicators
中国标准分类号:N12
国际标准分类号:2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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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5321-2020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是河北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玻璃纤维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水平。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范围与适用对象
标准适用于以叶蜡石、石灰石等天然矿物为主要原料,采用池窑法生产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企业。这意味着标准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使用传统池窑工艺进行大规模生产的玻璃纤维制造企业。
引导性指标设定
标准提出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引导性指标值,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领先水平,二级为先进水平,三级为基本水平。例如,对于纱类产品,一级指标值设为小于或等于600kgce/t,二级为小于或等于700kgce/t,三级为小于或等于800kgce/t(kgce表示千克标准煤)。这些数值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参考,有助于推动行业整体能效提升。
技术要求
在技术要求部分,标准强调了对窑炉保温性能、熔化效率以及冷却水循环利用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比如,要求窑炉表面温度不得超过规定限值,以减少热损失;同时鼓励提高熔化效率至90%以上,并且冷却水循环利用率需达到95%以上。此外,还特别提到要加强对废气余热回收利用的技术改造,如设置余热锅炉等设施来进一步降低能耗。
测量与计算方法
为了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标准明确了如何正确地测量和计算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统计周期内的实际耗能量、产量以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等信息。同时指出,在评估过程中应考虑季节变化等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并采用科学合理的统计手段加以调整。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DB13/T 5321-2020》不仅为企业界提供了清晰可行的节能目标,同时也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它反映了当前国际上关于工业节能降耗的趋势,对于其他类似产业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各相关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并落实好这一标准的要求,共同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