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数据要素数据资源分类的原则、方法和框架,提供了数据资源分类的参考示例。本文件适用于组织开展数据资源分类工作,也可为相关机构进行数据管理与应用提供指导。
Title:Guidelines for Classification of Data Elements and Data Re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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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数据资源分类作为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TCOSOCC 028-2024《数据要素 数据资源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新标准”)是继2021年发布的《数据资源分类与代码》(GB/T 38667-2020)之后,针对数据要素分类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本文将聚焦新旧版本标准中“数据资源分类维度”的差异,深入解读新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操作方法和价值体现。
新标准在数据资源分类维度上较旧版本有了显著调整。原标准主要以“行业属性”“数据形态”“应用场景”等为分类依据,而新标准则引入了“数据来源”“数据用途”“数据生命周期”三大核心维度,并强调“数据资产化”导向。这种变化不仅是对数据资源管理逻辑的重构,更是对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路径的明确指引。
以“数据来源”这一维度为例,新标准将其列为一级分类项,下设“政府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公共数据”等二级分类。这与旧标准中以“行业”为主的分类方式相比,更加强调数据的归属主体及其法律属性。例如,在政府数据中,可进一步细分为“政务数据”“统计数据”“监管数据”等;在企业数据中,则涵盖“业务数据”“运营数据”“客户数据”等。
在实际应用中,如何正确使用“数据来源”这一分类维度?首先,需要明确数据归属主体,这是分类的前提条件。例如,某企业在开展数据治理时,应先梳理其内部数据是否属于自身生产、采集或购买的数据,再据此归类。其次,需结合数据使用场景进行细化。例如,“政府数据”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公共安全等不同场景中,其分类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此外,新标准还特别指出,数据来源的分类应服务于数据资产确权与交易需求。这意味着在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交易平台建设等环节,必须以数据来源为基本单元进行组织。例如,在数据交易市场中,买方往往关注数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追溯性,而数据来源分类正是判断这些特性的关键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并未完全否定旧标准的分类方法,而是对其进行补充和优化。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建议采用“多维融合”的分类策略,即在保持原有分类基础上,叠加“数据来源”“数据用途”等新维度,从而实现更精准的数据资源识别和管理。
总体而言,TCOSOCC 028-2024在数据资源分类维度上的调整,体现了数据要素从“资源化”向“资产化”演进的趋势。通过科学分类,不仅有助于提升数据治理效率,也为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企业、政府及研究机构而言,理解并掌握新标准的核心理念和操作方法,将是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