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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上报的质量控制要求、流程、方法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上报的质量控制工作。
Title:Quality Control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Land Price Dynamic Monitoring Data Report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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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302—2021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上报质量控制规范》是山东省针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上报工作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范围”部分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的采集、审核、上报及质量控制全过程。这为后续具体操作提供了总体框架。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章节中,对关键概念如“地价”、“地价动态监测”等进行了清晰界定。例如,“地价”被定义为土地使用权价格,包括出让、租赁等形式;而“地价动态监测”则指通过定期收集、分析和评估土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反映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的过程。这些定义有助于确保各方在同一语境下理解相关术语。
再者,标准强调了数据采集的基本要求。其中提到,数据采集应遵循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并且要采用科学合理的采样方法。这意味着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覆盖所有需要监测的土地类型和地区,还要保证所采集的数据真实可靠,并且能够快速反映最新的市场动态。
关于数据审核环节,标准规定了严格的审核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多层次审核机制,由初审人员初步检查数据完整性与合理性;复审人员进一步核实数据准确性并处理异常值;最终由负责人进行全面审查并签字确认。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修正并记录原因,以便追溯管理。
在数据上报方面,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技术手段要求。比如要求各监测单位按照规定的频率提交数据,并且需通过指定平台上传至省级数据库。同时建议使用加密传输方式保护敏感信息的安全性。
最后,在质量控制措施上,标准不仅强调了内部自查的重要性,还鼓励开展外部第三方评估。内部自查可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专业团队定期开展;而外部第三方评估则是邀请独立的专业机构来进行全方位的质量检验,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可信度与权威性。
综上所述,《DB37/T 4302—2021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上报质量控制规范》从多个角度规范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为实现高质量的数据管理和决策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