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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产权交易中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原则、交易程序、交易方式、合同管理及争议解决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交易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Rural Property Rights Trading Guide - Part 5: Collective Operating Asse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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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2/T 4156.5-2020农村产权交易指南 第5部分:集体经营性资产》是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旨在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1. 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拥有或经营管理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解读:这一定义明确了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范围,包括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等实物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这些资产必须是合法拥有的,并且具有经济效益。
二、交易条件
2. 交易前应进行资产评估
解读:在交易之前,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拟交易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交易底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评估报告需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监督。
3. 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
解读:所有拟交易的信息都应当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布,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基本情况、评估价值、交易方式、竞买人资格要求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避免暗箱操作。
三、交易程序
4. 招标投标流程
解读: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交易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首先发布招标公告,然后接收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开标评标,最后确定中标者并签订合同。整个过程需有专人负责记录存档备查。
5. 竞价拍卖规则
解读:若采取竞价拍卖的形式,则需提前设定起拍价及加价幅度,并邀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每次出价不得低于最低增幅,直至无人继续加价为止。成交后即时签署确认书并办理后续手续。
四、监督管理
6.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解读: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决策机制,防止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于重大事项应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相关台账登记工作。
7. 加强外部审计检查力度
解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核查交易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流向是否清晰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DB62/T 4156.5-2020》为农村产权特别是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市场化流转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框架。它不仅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还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希望各地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