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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Standard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in Fuji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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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1951-2020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是指导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重要依据。该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能耗的定额指标、计算方法和管理要求。以下为部分关键条文的深入解析。
标准明确公共机构分为政府机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化场馆等四类。各类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设定合理的能耗限额值。例如,政府机关建筑综合能耗定额基准值为每平方米每年100千克标准煤,医疗机构则为150千克标准煤。
能耗统计范围涵盖电、燃气、热力、水等多种能源消耗。对于电力消耗,需区分照明、空调、办公设备等不同用途,并分别计量。标准强调了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定期校验的重要性。
在能耗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完善的能耗监测体系,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同时,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标准还提出了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将能耗强度降低率作为评价指标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特别指出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建筑应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优先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方案。此外,提倡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发电装置等。
总之,《DB35/T 1951-2020》为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指引,有助于推动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实现。各公共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要求,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