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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统计范围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酒、饮料制造业企业用水的核算、考核与管理。
Title:Shandong Provincial Key Industrial Product Water Quota - Part 12: Liquor and Beverage Manufacturing Key Industrial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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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639.12—2020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2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于2020年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对酒、饮料制造业的用水定额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对其核心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白酒、啤酒、黄酒以及各类饮料的企业,包括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等。这些企业的生产用水量需要按照此标准进行管理与考核。
其次,在具体产品的用水定额指标上,标准给出了明确的数据要求。例如,对于白酒生产企业,每吨白酒的取水量不应超过2.5立方米;而对于啤酒生产企业,则规定每百升啤酒的取水量不得超过2.8立方米。此外,针对果汁饮料和茶饮料,其单位产品的取水量也分别设定了上限值,确保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注重水资源节约。
再者,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新改扩建项目的用水效率要求。新建或改造升级的生产线必须达到更高的节水水平,比如白酒生产线的新建项目应控制在2.0立方米/吨以内,而啤酒生产线则需控制在2.5立方米/百升以内。这体现了政府对于高耗水行业提高能效、减少浪费的决心。
另外,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备,并提倡循环利用水资源。通过技术革新来降低单位产品的取水量是符合长远发展需求的做法,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改进方向。
最后,标准还设置了监督与评估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指标得到有效落实。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参与监督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DB37/T 1639.12—2020》不仅为酒、饮料制造业提供了具体的用水指导,而且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和相关从业者应当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该标准,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号召,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