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海洋监视监测无人机的系统组成、功能要求、性能指标、操作流程、数据处理与管理以及安全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无人机进行海洋监视监测的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in Marine Surveillance and Monito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7/T 4219—2020《海洋监视监测无人机应用技术规范》是山东省针对海洋环境监测领域出台的一项地方标准。这项标准从无人机系统性能、任务载荷、数据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以下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在无人机系统性能方面,标准明确要求无人机应具备良好的飞行稳定性与可靠性。例如第5.1.1条规定,无人机的续航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无人机能够完成长时间的海洋监测任务。同时第5.1.3条指出,无人机的最大飞行速度不应低于50公里/小时,以满足快速响应突发事件的需求。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无人机能否在复杂海洋环境中稳定运行。
其次,关于任务载荷部分,标准对可见光相机、红外热成像仪等设备提出了具体的技术参数要求。第6.2.1条规定可见光相机的有效像素不低于1200万,这保证了获取图像的清晰度和分辨率。第6.2.3条则强调红外热成像仪的测温精度应在±2℃以内,这对于精准识别海面温度异常区域非常重要。此外,标准还要求载荷设备需具备防水防盐雾功能,以适应海洋高湿盐雾环境。
再者,在数据处理与传输方面,标准同样做出了严格规定。第7.1.1条要求无人机具备实时数据传输能力,且传输延迟不得超过1秒,以便及时将采集到的信息传回指挥中心。第7.2.2条指出,原始数据存储容量至少要达到32GB,并支持数据加密传输,保障信息安全。这些措施对于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最后,标准特别注重操作人员的安全保障。第8.1.1条规定,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才能上岗作业。第8.2.3条进一步要求在执行任务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飞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降低潜在风险。
总之,《海洋监视监测无人机应用技术规范》通过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指标设定,为推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海洋监测无人机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