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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美丽河湖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划要求、生态修复、水质保护、景观提升及长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美丽河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Beautiful Rivers and Lak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3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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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美丽河湖建设规范》(DB3311/T 94—2019)是浙江省丽水市发布的关于美丽河湖建设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范围与适用对象**
该标准适用于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美丽河湖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范围,确保了在丽水市内所有涉及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工作都能遵循统一的标准。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美丽河湖”进行了明确界定:指具有自然生态优美、水体清澈见底、生物多样性丰富、环境和谐宜居等特征的河流湖泊。这一定义强调了美丽河湖不仅关注水质,还涵盖了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三、总体要求**
1. **生态优先原则**:在建设过程中应优先考虑生态保护,减少人为干预,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平衡。
2. **以人为本理念**:注重提升沿岸居民的生活质量,提供休闲娱乐空间,增强公众参与度。
3. **可持续发展观**: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四、具体技术指标**
- **水质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
- **植被覆盖率**:两岸绿化带宽度不得低于50米,并且乔木灌木比例合理搭配。
- **防洪能力**:河道行洪断面尺寸需满足百年一遇洪水设计流量要求。
- **景观设计**:结合当地文化特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滨水景观带。
**五、实施与监督**
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并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美丽河湖创建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良好河湖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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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