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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综合医院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危害识别与评估、防护措施、健康监护及应急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综合医院的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 Part 1: General Hospit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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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905.1-2020《医疗机构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综合医院》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综合医院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4.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综合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评估与控制措施制定、员工健康监护、培训教育等环节。医院需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每个岗位都能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5.1 危害因素识别
医院应定期对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物理性(如噪声)、化学性(如消毒剂)及生物性(如病原微生物)等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识别,并记录存档。对于新引进的技术设备或改变原有流程时也应及时更新危害因素清单。
6.1 防护设施配置
根据识别出的危害类型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个人卫生设施。例如,在放射科应提供专用铅衣;在手术室则需要无菌手套、口罩等;同时设置淋浴间以便工作人员下班后清洁身体。
7.1 健康检查与培训
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都必须接受岗前、岗中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档案。此外,还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全体职工的职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1 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涵盖火灾、化学品泄漏、医疗废物处理不当等情况下的紧急响应程序。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以上内容仅为标准部分内容摘要,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优化。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医护人员面临的职业风险,保障其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