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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港口水上交通气象预警的等级划分、判定依据及发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港口水上交通气象预警的管理与实施。
Title:Port Water Traffic Meteorological Warning Lev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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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2/T 1107—2019港口水上交通气象预警等级》是一项地方标准,用于规范港口及周边水域的气象预警工作。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宁波市港口及其附近海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它为制定和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了依据,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风速、能见度等气象要素的不同组合,本标准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每一级别的具体条件如下:
- Ⅳ级:风速达到6至8级或能见度降至500米至1000米。
- Ⅲ级:风速达到9至11级或能见度降至200米至500米。
- Ⅱ级:风速达到12至14级或能见度低于200米。
- Ⅰ级:风速超过14级或出现极端天气现象如台风登陆。
监测与报告要求
港口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气象监测系统,并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保证数据准确性。当监测到符合某一预警级别的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措施
对于不同级别的预警,规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 Ⅳ级: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必要时暂停小型船只作业。
- Ⅲ级:停止所有户外活动,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对已停泊船舶进行加固处理。
- Ⅱ级:关闭桥梁、隧道等设施;组织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 Ⅰ级:全面停工停产,实施最高级别的防护措施。
宣传教育与培训
为了提高公众意识,港口管理部门还需定期开展关于气象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以便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
以上就是对《DB3302/T 1107—2019港口水上交通气象预警等级》中重要条文的深入解析。通过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可以有效减少因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