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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包括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活动及相关质量管理。
Title:S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Construction Land - Part 4: Quality Assurance and Quality Control for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Monito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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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 102.4—2020是广州市地方标准,对建设用地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监测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第4部分中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样品采集
5.3.1 采样点布设
标准要求采样点应根据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土壤类型和地下水位等条件合理布设。对于污染风险较高的区域,如曾经存放或使用过VOCs的设施附近,需增加采样密度。此外,采样深度需覆盖潜在污染源所在土层及其下方至少1米范围。
样品保存与运输
5.4.1 样品保存
采集后的样品需立即置于密封容器内,并尽快送至实验室分析。在运输过程中,样品需保持直立状态,避免剧烈震动。标准特别强调,样品保存温度应控制在4℃以下,且保存时间不得超过7天。
实验室分析
6.2 分析方法选择
实验室应采用经过验证的方法进行分析,优先推荐使用气相色谱法(GC-FID或GC-MS)。当目标化合物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时,可考虑使用更灵敏的技术如顶空进样结合GC-MS。
数据质量控制
7.1 空白试验
每次检测前均需进行空白试验,以评估实验过程中的背景干扰水平。空白样品不得检出任何目标化合物,否则需查找原因并重新检测。
7.2 平行样分析
每批次样品至少抽取10%作为平行样进行重复测定。平行样的相对偏差一般不应超过20%,超出此范围则需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以上内容为DB4401T 102.4—2020中关于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的关键要点解析,旨在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为后续的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