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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目的、监测对象与项目、监测点位布设原则、采样方法、样品保存与流转、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处理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Built-up Area Soi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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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 103—2020《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是广州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城市建成区内土壤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布点采样、样品保存流转与制备、分析测试、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处理与结果表达等内容。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等基本概念。“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土壤环境监测”则是指对城市建成区土壤中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其分布状况进行的系统调查和测定。
布点采样
在布点采样环节,标准强调应根据监测目的合理设置监测点位,并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或专业判断布点法确定具体位置。每个监测单元至少设3个采样点,且需避开地表水体、建筑物基础及地下设施等特殊区域。采样深度通常为0-20cm,对于深层污染则需增加相应深度的样品采集。
样品保存流转与制备
样品的妥善保存至关重要。标准要求所有样品应在采集后尽快送至实验室,并使用密封容器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温度波动。样品制备过程中,必须保证操作环境清洁无污染,同时记录详细的样品信息以便追溯。
分析测试
关于分析测试部分,标准指出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推荐方法,并确保所用仪器设备经过校准且处于有效期内。此外,针对重金属、有机物等不同类型的污染物,需选择合适的前处理技术和检测手段,以提高检测精度。
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标准特别强调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空白试验、平行样分析、加标回收率测定等措施。同时,还要求定期开展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确保各机构间的数据一致性。
数据处理与结果表达
最后,在数据处理阶段,建议采用统计学原理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剔除异常值后计算平均值、标准偏差等统计量。最终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呈现监测结果,必要时还需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制作空间分布图,便于直观理解。
以上是对DB4401T 103—2020《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若干重要条文的专业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