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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教育机构的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管理要求和评价指标。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内各类教育机构的用水管理和节水评价。
Title:Water Quota fo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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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01/T 32-2019《用水定额 第3部分:教育机构》是云南省昆明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各类教育机构的用水行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用水定额指标
标准中明确了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如小学、中学、大学等)在不同规模下的用水定额标准。例如,小学的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20立方米,中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30立方米。这些定额是基于历史用水数据和节水技术发展水平设定的,旨在引导学校合理规划用水。
节水措施要求
标准还提出了多项节水措施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 推广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
- 安装水表并定期监测用水情况;
- 加强对供水管网的维护,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 利用雨水收集系统进行绿化灌溉等非饮用水用途。
数据记录与报告
教育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用水台账制度,详细记录每日的用水量,并按年度提交给当地水务管理部门。这不仅有助于政府部门掌握区域内整体的用水状况,也为学校自身提供了改进管理的基础资料。
监督检查机制
为了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标准还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由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教育机构的用水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超出规定限额且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用水定额 第3部分:教育机构》不仅设定了具体的用水标准,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动了整个行业向着更加高效、环保的方向发展。这对于促进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