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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的基本原则、创建条件、创建程序、管理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Creation of Cultural and Tourism Industry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Demonstration Zo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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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2221-2020《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导则》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规范。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款入手,深入解读其核心内容。
首先,在“基本原则”部分强调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理念。这意味着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其次,“功能布局”章节提出了构建“一心两带多节点”的空间结构。“一心”指以城市为中心的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两带”分别依托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迹打造特色旅游线路;“多节点”则是指散布于各区域内的特色文化体验点或景区。这种布局有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全域协调发展。
再者,“产品体系”中明确要求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这包括但不限于非遗传承展示项目、民俗风情体验活动以及结合现代科技手段的沉浸式演出等。通过丰富产品类型满足不同游客需求,并提升整体服务质量与吸引力。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部分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完善交通网络连接主要景点与交通枢纽;增设公共厕所、停车场等便民设施;建立智慧旅游平台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等。这些措施旨在改善游客体验,增强满意度。
最后,“保障措施”强调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还要定期开展评估考核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综上所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导则》为推进山西乃至全国范围内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科学指导依据。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路径,努力开创文旅融合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