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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One-Window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ervi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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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2232-2020《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规范》是山西省针对行政审批服务提出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重点条款一:服务场所要求
标准规定服务大厅应布局合理,分区科学。需设置咨询引导区、自助服务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区域。咨询引导区要配备导办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自助服务区要配置充足数量的自助设备,确保群众能便捷完成业务办理。
重点条款二:人员要求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熟悉业务流程。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负全责。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杜绝生冷硬横推现象。
重点条款三:服务流程
明确了受理、审查、决定三个主要环节。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决定要在承诺时限内作出。
重点条款四:监督考核
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监控体系,通过现场巡查、视频回放等方式加强监管。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服务规范的行为要依规处理。
这些条款从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办事流程到监督考核等方面全面规范了一窗式服务的标准,有助于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