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荆门漳河清水小龙虾“虾稻共作”生产的术语和定义、环境要求、田间工程、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控、收获与运输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荆门市漳河流域范围内清水小龙虾“虾稻共作”生产模式的技术指导。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Integrated Rice and Clear-water Shrimp (Procambarus clarkii) Production in Zhanghe Area of Jingmen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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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208T 66—2019荆门漳河清水小龙虾“虾稻共作”生产技术规程》是湖北省荆门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漳河清水小龙虾的养殖技术,提高养殖效率和产品质量。以下为该标准的重要条文及其详细解读:
【条文】5.1.1 水稻种植前应进行稻田整理,确保田块平整,灌排系统畅通。
【解读】这一条文强调了稻田整理的重要性。平整的田块可以保证水位均匀,有利于小龙虾的生长环境稳定。而良好的灌排系统能够及时供应水源并排出多余水分,防止因缺水或积水导致的病害问题,同时也有助于调节稻田温度,促进水稻和小龙虾的共同生长。
【条文】5.2.3 小龙虾苗种放养密度一般控制在每亩6000至8000尾。
【解读】此条规定了适宜的放养密度。合理的放养密度既能充分利用稻田空间资源,又能避免过度拥挤造成小龙虾个体发育不良、相互争斗以及疾病传播等问题。同时,过低的密度则会浪费稻田资源,影响经济效益。
【条文】6.1.1 定期监测水质指标如pH值、溶解氧等,并保持适宜范围。
【解读】水质是影响小龙虾健康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定期检测这些关键指标,可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善。例如,当pH值过高时可适量施加石灰降低;溶解氧不足时则需增加增氧设备使用频率或调整投喂时间以减少耗氧量等。
【条文】7.2.2 在收获季节到来之前一个月停止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
【解读】为了避免残留物对小龙虾品质产生负面影响,在临近收获期停止使用任何可能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化学品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也符合绿色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