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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退化盐碱湿地恢复中芦苇栽植的技术要求,包括选址、准备、栽植方法、养护管理及质量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退化盐碱湿地中芦苇的恢复与栽植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ed Planting in Degraded Saline-Alkali Wetland Resto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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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175-2020退化盐碱湿地恢复芦苇栽植技术规范》是指导退化盐碱湿地生态修复中芦苇栽植的重要技术文件。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在“4 苗木选择”部分,第4.1条规定了选用1至2年生的壮苗,要求苗高不低于120cm,茎粗不小于0.8cm。这主要是因为幼龄芦苇适应性强、成活率高,且高度和粗度达标能够保证其快速生长和扎根能力。
第5.1条关于栽植时间规定为每年春季4月至5月或秋季9月至10月。这是因为这两个时间段气温适中,水分充足,有利于芦苇根系恢复和新芽萌发,从而提高成活率。
第6.2条提到栽植密度应控制在每公顷15000至22500株。合理的密植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同时避免过度拥挤导致植株发育不良。这一范围内的密度既能确保芦苇群落的稳定性,又能促进个体健康生长。
第7.3条强调栽后需及时灌水保持土壤湿润,并定期检查是否有缺苗现象。这是为了满足芦苇初期生长对水分的需求,同时及时补种缺苗区域,保障整体栽植效果。
第8.1条指出要定期清除杂草并防治病虫害。由于芦苇生长环境中杂草竞争激烈,及时除草可减少养分消耗,而病虫害防治则能保护植株免受侵害,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这些关键条款从苗木选择、栽植时机、密度安排到后期管理都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有效开展退化盐碱湿地生态修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