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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评估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查、评估与管控。
Title:Construction Land Soil Pollution Risk Control Standard (Trial)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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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 1282-2020)是该省为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而制定的地方性标准。以下是对标准中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活动。标准特别强调了对学校、医院等敏感人群聚集场所的关注,要求在这些区域进行更为严格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二、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标准规定了镉、汞、砷、铅、铬五种重金属以及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PAHs)、多氯联苯(PCBs)等有机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例如,对于居住用地,土壤中镉的筛选值为0.65mg/kg,汞为1.3mg/kg,砷为15mg/kg,铅为400mg/kg,铬为250mg/kg。当检测结果超过这些筛选值时,需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三、风险管控措施
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的不同,标准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于轻度污染地块,建议采取植物修复或化学稳定化技术;而对于重度污染地块,则必须实施工程隔离或异位处理等严格管控手段。此外,还要求建立长期监控机制,定期跟踪土壤质量和地下水状况的变化情况。
四、监测网络建设
为了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标准强调要构建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该网络应包括固定监测点位和移动监测设备两部分,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土壤样品采集与分析。同时,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地理信息系统(GIS)来辅助数据管理和决策支持。
五、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
标准高度重视公众知情权和社会监督作用,在条款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公开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污染源清单、治理进展报告以及最终的风险管控方案等内容。这不仅有助于增强社会透明度,也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当中来。
综上所述,《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是一部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法规文件,它不仅为江西省内相关领域的实践活动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也为中国其他地区类似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