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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消防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Title:Fire 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High-rise Civil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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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235-2020《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上海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款出发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看第4.1条关于消防组织机构的规定。该条款要求高层民用建筑应建立由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这一规定强调了多方参与的重要性,确保每个相关方都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再来看第5.2条关于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此条明确规定应当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这对于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至关重要,能够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故。
第6.3条涉及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的管理。它指出这些区域不得堆放杂物,且需要始终保持畅通无阻。这是因为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否迅速撤离直接关系到生命安全,因此必须保证疏散路线的安全性。
最后谈谈第8.1条关于应急预案制定的内容。该条款要求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通过模拟真实场景下的应急响应过程,可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提高相关人员的应对能力。
以上只是对部分核心条款进行了简要分析,实际上整个标准涵盖了从基础建设到日常运营方方面面的内容,对于保障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各方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