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的设计要求、检测方法和评价指标。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Title: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Classroom Lighting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and Kindergarten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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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539-2020《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是上海市地方标准,旨在改善学校教室的光环境质量,保护学生视力健康。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照度与均匀度要求: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最小值/最大值)不低于0.7。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这一规定确保了学生在阅读和书写时有足够的光线,同时避免因光线分布不均造成视觉疲劳。
2. 眩光控制:教室照明灯具的统一眩光值(UGR)应不大于19。通过限制眩光可以有效减少对学生的视觉干扰,提高学习效率。
3. 色温选择:光源的相关色温宜为4000K左右。此色温既能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又不会过于冷或暖,有助于保持清醒的学习状态。
4. 显色指数: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小于80。良好的显色性能能够真实还原物体颜色,有利于学生的色彩认知和艺术创作等活动。
5. 灯具布置:灯具应采用格栅防眩设计,并且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应低于2.2米。合理的布局方式能更好地满足照明需求并保障安全。
6. 控制系统:应设置独立的照明开关,并可根据自然采光条件调整人工光源亮度。智能控制系统可实现节能减排同时也方便日常管理维护。
以上内容为核心条款,对于实际操作具有指导意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