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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的用水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定额使用原则。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工业企业的用水管理、节水评估及考核。
Title:Industrial Main Product Water Use Quota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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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678-2017《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工业行业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工业企业合理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钢铁、煤炭、电力、化工等主要工业行业的企业用水管理。通过设定合理的用水定额指标,推动企业加强节水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的取水量。
二、基本规定
1. 取水定额应以立方米每吨(m³/t)为计量单位。
2.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取水定额进行设计和建设。
3.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用水统计台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三、具体产品用水定额
以钢铁行业为例:
- 粗钢生产:取水定额≤3.5 m³/t
- 钢材轧制:取水定额≤2.8 m³/t
上述指标综合考虑了生产工艺、设备水平及区域水资源状况等因素确定。对于超过定额的企业,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四、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给予警告或处罚。同时鼓励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标准同时废止。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用水秩序。
以上内容是对DB45/T 678-2017中关键条款的深度解析,希望对企业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