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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关绩效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控制要求、实施步骤、监控方法及持续改进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单位开展绩效管理的过程控制工作。
Title:Performance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Agencies - Part 3: Process Control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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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843.3-2017 机关绩效管理 第3部分:过程控制》标准对机关绩效管理的过程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绩效计划的制定。标准指出,绩效计划应当明确目标、指标和行动方案。这意味着每个部门或岗位都应根据自身的职责设定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例如,在制定绩效计划时,不仅要考虑短期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还要结合长远的发展规划来确定关键绩效指标(KPI),确保计划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
其次,关于绩效监控与反馈机制。标准强调了定期检查和评估的重要性,要求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这包括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进展状况,以及通过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相关人员提供反馈信息。此外,还应注意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持续改进。
再者,有关绩效考核的内容也十分重要。标准规定了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频率。考核内容涵盖工作业绩、能力素质等多个方面,并且要注重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工作人员的表现。同时,鼓励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如自我评价、同事互评等,以获得更全面准确的结果。
最后,对于结果应用方面也有明确指示。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当作为奖惩依据之一,同时也可用于培训发展和个人职业规划等方面。通过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可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从而推动整个组织效能提升。
综上所述,《DB45/T 843.3-2017》标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机关绩效管理框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才能实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