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陪护人员手卫生的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手卫生指征、手卫生方法及培训与监测。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陪护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可参照执行。
Title:Hygiene Standard for Accompanying Personnel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 3404T 2020《医疗机构陪护人员手卫生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的手卫生管理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手卫生时机:标准明确指出,陪护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以及处理污染物后都必须进行手卫生。这强调了手卫生在预防医院感染中的关键作用,确保每次与患者或其环境接触时都能有效减少病原体传播。
2. 手卫生方法:对于手卫生的方法,标准推荐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双手,当手部没有明显污染时也可采用速干手消毒剂。具体操作包括七步洗手法,即洗手掌、洗手背、洗指缝、洗拇指、洗指尖、洗手腕,并保证每一步骤至少持续15秒。这一规定旨在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手卫生的效果。
3. 手卫生设施:医疗机构应为陪护人员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包括非手动开关的水龙头、充足的肥皂、一次性擦手纸巾或烘干机等。这些设施的设计不仅方便使用,还能进一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4. 培训与监督:标准要求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手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执行情况。有效的培训能够增强陪护人员的责任意识,而监督则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5.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陪护过程中出现手套破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手套并进行手卫生处理。此外,在使用抗生素前后也需注意手部清洁,以防止耐药菌株的扩散。
通过上述条文的严格执行,可以显著改善医疗机构内陪护人员的手卫生状况,从而有效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率,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