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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场所选址与布局、功能区域设置、安防系统建设、标识设置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Centralized Management Sites of Case-Related Proper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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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122—2020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建设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涉案财物的管理,保障执法公正与透明。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在选址与布局方面,第5.1条规定了场所应选择交通便利、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并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涉案财物的安全存储环境,同时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关于库房建设,第6.1条指出库房需采用防火、防盗设计,配备温湿度控制设备。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因温度湿度变化导致财物损坏,同时也提高了安全性。
对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求,第8.1条明确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财物从入库到出库全过程的电子化记录。此条强调了现代信息技术在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并减少人为错误。
在安全防范措施上,第9.1条提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24小时运行。这是为了实时监督财物状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处理。
此外,第10.1条还特别强调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要求所有参与管理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上岗。这样做不仅提升了员工的专业水平,也增强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
这些规定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山东省内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