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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的通用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内容要求、形式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类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明码标价的公示活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Open Pricing of Goods and Service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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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DB5107T 77.1—2020)是四川省泸州市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3.1 明码标价**
此条款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或网络交易平台上明确标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具体来说,经营者应当标明商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基本信息;对于服务项目,则需要标明服务名称、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此外,还应确保价格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情况出现。
**3.2 公示方式**
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经营者可以选择多种方式进行价格公示。例如,在实体店可以通过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展示;而在电子商务平台则需通过网页显著位置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强调了公示内容应当清晰易懂,并且保持长期有效直至价格发生变动为止。
**3.3 特殊情况处理**
当遇到促销活动时,《规范》特别指出,在开展折扣销售的情况下,原价与现价均需清楚标注,并且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标明的价格。另外,如果存在赠品或者附加条件,则也必须一并告知消费者,避免产生误解。
**3.4 监督管理**
为了保障标准的有效执行,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辖区内各商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此,建议所有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标准的要求,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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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