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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定和校准结果确认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内申请或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机构进行设备检定和校准结果的确认。
Title: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ization Accreditation - Part 3: Requirements for Verification of Equipment Calibration and Verification Resul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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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1/T 1327.3-2020是陕西省地方标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在对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后如何确认结果。以下为关键条款解读:
5.1 结果确认的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认设备检定或校准结果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这强调了机构需有明确的流程来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工作需要。
5.2 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技术指标、测量范围、不确定度等是否达到预期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殊设备,还需考虑其环境适应性等因素。
5.3 确认方法: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重复性测试法等多种方式。例如,通过将新获得的结果与历史数据对比,或者在同一条件下多次测量取平均值来进行验证。
5.4 确认记录:所有确认活动及其结果都应形成书面文件妥善保存至少6年。记录中至少包含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校准日期、结果评价等内容。
5.5 特殊情况处理:当发现检定或校准结果不满足要求时,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停用设备、追溯受影响的检测结果等,并重新评估整个体系的有效性。
6.1 设备标识管理:应对经确认合格的设备加贴唯一性标识,标明状态(如合格、限用、禁用)及有效期等信息。这样有助于工作人员快速识别设备状况,避免误用。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设备检定和校准结果确认管理体系,旨在保障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