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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技术核查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内容要求、格式规范及附录说明。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技术核查报告的编制与管理。
Title:Energy Conservation Supervision Technical Verification Report 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Fixed Asset Investment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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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208-202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技术核查报告编制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过程中技术核查报告的编制要求。以下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5.3.1 节能监察依据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以及项目批复文件等。这要求核查报告必须基于合法合规的依据,确保监察工作有法可依,避免随意性。
5.3.2 应明确列出被监察项目的名称、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投资主体等基本信息。这部分内容旨在全面掌握项目概况,为后续核查提供基础信息支持。
6.2.1 技术方案核查时需关注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设备选型是否符合节能要求,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等内容。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项目实际运行中的能耗水平。
7.4.1 对于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要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实施了相应的节能措施,并且实际效果如何。这有助于评估项目建设单位履行节能承诺的程度。
9.1 报告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数据真实准确,逻辑清晰完整。报告中引用的所有数据资料都应当注明来源出处,保证信息可靠性。
以上是对该标准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你理解和应用这项标准有所帮助。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