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平板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现有平板玻璃工业企业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平板玻璃工业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Flat Glass Industry - Ultra-Low Emission Limit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5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3 2168-2020是河北省针对平板玻璃行业制定的一项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该标准对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旨在减少平板玻璃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
标准中规定,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³,这一限值比之前的国家标准有了显著降低,要求企业采用更高效的除尘设备和技术来实现达标排放。对于二氧化硫的排放,标准设定的限值为50mg/m³,这需要企业在燃料选择、脱硫工艺改进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至于氮氧化物,标准设定了200mg/m³的排放限值,这对企业的废气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监测与控制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技术,以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实施这一标准不仅有助于改善区域空气质量,还将推动平板玻璃行业向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如优化燃烧系统、升级除尘设施、加强运行管理等,以满足新的排放要求。通过这些努力,不仅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还能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