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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污水综合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限值、监测要求和达标判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向水体排放污水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Title:Comprehensive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of Beij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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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 356-2018是天津市制定的地方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该标准对污水排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首先,在污染物排放限值方面,标准对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5)设定了严格的上限。例如,对于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污水,COD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0mg/L,而BOD5则为10mg/L。这些数值远低于国家一级排放标准,体现了天津地区对环境保护的高要求。
其次,关于重金属和其他有毒物质的控制,标准中明确规定了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并且新增了一些特定行业的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比如,电镀行业必须控制六价铬的排放,其最高允许浓度仅为0.05mg/L。这种针对性强的规定有助于减少特定行业对环境的影响。
再者,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所有排放单位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规定了定期维护和校准监测仪器的频率,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污水排放管理,标准提出了更高的准入门槛。要求所有项目在环评阶段就必须考虑采用先进的处理工艺和技术,以达到甚至优于本标准的要求。这不仅促进了技术进步,也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源。
最后,标准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了执法力度。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行为,除了经济处罚外,还将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DB12 356-2018通过一系列具体且严格的措施,旨在改善天津市的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平衡,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