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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的限值、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管理与控制。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Oil Fume for Catering Industry in Beij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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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 644-2016是天津市制定的一项关于餐饮业油烟排放的标准,该标准对餐饮业的油烟排放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产生油烟排放的单位。这意味着无论你是经营餐馆还是单位内部的食堂,只要涉及油烟排放,都需要遵守这一标准。
油烟排放限值
根据DB12 644-2016的规定,餐饮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这个数值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体现了天津对于环境保护的高要求。餐饮企业需要确保其油烟净化设备能够达到或超过这一标准。
油烟净化设施要求
餐饮业应安装符合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且这些设施需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运行。此外,还要求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制度,以便随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
监测与管理
餐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永久性采样监测孔及采样平台,便于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测。同时,企业还需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工作。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例如,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净化装置的企业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整顿等严厉措施。
以上内容只是DB12 644-2016部分内容的简单介绍与解析,实际操作时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来执行。希望广大餐饮从业者能够重视环境保护,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