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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在山东省内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基本原则、创建条件、评价要求、创建程序及管理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乡村地区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与管理。
Title:Creation Guidelines for Trustworthy Consumption Demonstration Units - Part 7: Countryside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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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698.7-2020《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7部分:乡村》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推动乡村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提供了指导。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1. 基本要求
- 示范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 经营场所需保持整洁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解读:这是确保乡村消费环境安全的基础条件。合法资质和良好卫生条件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提升乡村商业形象。
2. 商品和服务质量
- 商品进货渠道正规,建立完善的进货查验制度,记录齐全。
- 提供的服务应明码标价,不得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
解读:这一条强调了商品和服务的透明度和真实性。通过正规进货和明码标价,可以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减少纠纷。
3. 投诉处理机制
- 设立专门的消费投诉受理点,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
-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解读: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能迅速解决消费者问题,提高满意度。
4. 诚信经营承诺
- 经营者需公开承诺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法律意识。
解读:诚信经营承诺不仅是一种自我约束,也是对消费者的庄严保证。定期培训有助于提升员工素质,促进诚信文化的形成。
5. 示范带动作用
- 积极参与当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主动分享经验,帮助其他经营者共同提升服务质量。
解读:示范单位不仅是自身高标准的体现,还肩负着引领和带动整个乡村消费环境改善的责任。通过分享经验,可以形成良性循环,共同推进乡村经济健康发展。
以上内容为企业在乡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核心要素,旨在全面提升乡村消费环境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