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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刺槐人工促进萌芽更新的技术要求,包括适用条件、准备工作、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及效果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刺槐林的萌芽更新管理及相关工作。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rtificial Promotion of Sprout Regeneration in Robinia pseudoacacia Fores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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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刺槐人工促进萌芽更新技术规程》(DB21/T 3299-2020)是辽宁省地方性技术标准,主要为刺槐林分的萌芽更新提供技术支持。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刺槐林分的人工促进萌芽更新作业,明确了“萌芽更新”指通过人为措施促使老树伐桩或基部产生新枝条以形成新的林分的过程。此定义强调了人工干预的重要性。
二、萌芽更新的技术要求
1. 更新对象选择:选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老龄刺槐林作为更新对象。具体要求包括树龄需达到25年以上且冠幅直径大于15厘米。
2. 伐桩高度控制:伐桩高度应控制在10-20厘米之间。过高会影响萌芽率,过低则不利于新枝生长。
3. 剥皮处理:伐后需对伐桩周围0.5米范围内进行剥皮处理,宽度约2-3厘米,深度达木质部,以促进萌芽。
三、后续管理措施
1. 水肥管理:萌芽期需保持土壤湿润,适时施肥补充养分。每年春季施用氮磷钾复合肥,每株用量2-3公斤。
2. 病虫害防治:定期检查林分健康状况,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生物或化学方法防治。特别注意防治刺槐尺蠖等常见害虫。
3. 抚育间伐:当萌芽林分郁闭度达到0.7以上时,进行第一次抚育间伐,保留健壮直立的主干,疏除多余侧枝。
四、成效评估指标
1. 萌芽率:伐后第一年春季统计萌芽数,要求平均萌芽率不低于85%。
2. 生长量:三年后测量新生林分胸径和树高,要求平均胸径不小于3厘米,平均树高不小于4米。
以上内容涵盖了从更新对象选择到成效评估的主要环节,旨在指导生产实践,提高刺槐林分更新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