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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基本原则、改造内容、技术要求、实施流程及验收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Title:Luzhou Public Institutions Energy-saving Renovation Specification for Existing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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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05T21-2020《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范》是指导泸州市公共机构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技术文件。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首先在总则部分,该标准明确指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活动。
关于术语定义,标准给出了关键概念如“节能改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等专业解释,这些术语的准确理解对于正确实施改造工作至关重要。
在基本规定中强调了节能改造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以及环境友好。同时要求改造方案需经过科学论证,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针对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措施。例如墙体保温层厚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外窗应选用传热系数较低的产品;屋面应采用高效隔热材料等。此外还要求改造后的建筑物能耗水平较改造前有所下降,并达到一定的节能率。
暖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方面,标准建议优先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比如冷热水泵可变频控制、优化末端调节装置等方法来降低运行能耗。对于锅炉房则提倡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化石燃料,并且定期维护保养以保证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电气系统节能改造同样受到重视。标准鼓励推广LED照明灯具的应用;合理布置配电线路以减少线路损耗;加强用电管理措施如安装分项计量装置以便于监测分析实际耗电量等情况。
水资源节约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之一。标准提倡采用节水型器具;改进供水管网设计减少漏损率;建立完善的用水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滴水都得到有效利用。
最后在验收与运行管理章节中规定了详细的检查项目和评价指标体系。只有当所有检验结果均满足或优于设计目标值时才能视为合格完成整个节能改造工程。同时要求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保障节能效果持久稳定地发挥出来。
综上所述,《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范》从多个维度为推进区域范围内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减排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操作指南。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