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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内容、实施与监督等。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小城镇的环境和风貌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mall Town Environment and Appeara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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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2265-2020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规范》是浙江省地方标准,于2020年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对小城镇的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标准中关于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小城镇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每100户至少设一个垃圾箱,且垃圾箱间距不大于70米;公共厕所需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每千人至少配备一座水冲式公厕。这些措施有助于解决小城镇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
在绿化景观建设方面,标准提出小城镇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建议结合本地自然条件,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进行绿化配置,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同时强调保护原有生态资源,避免大规模砍伐原有植被。
建筑风貌管控是本标准的一大亮点。规定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风格应与当地传统特色相协调。提倡采用坡屋顶、白墙黑瓦等传统元素,并通过色彩搭配营造和谐统一的整体效果。此外还要求对沿街立面进行整治,拆除违规搭建物,统一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及遮挡设施。
道路系统优化也是重点之一。标准要求主干道宽度不小于7米,次干道不小于4.5米,支路不小于3米。路面材质宜选用透水砖或沥青混凝土,以增强排水性能。同时要合理规划停车泊位数量,确保交通顺畅有序。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特别强调了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对于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应采取修缮加固而非拆除重建的方式处理。同时鼓励将闲置厂房改造为文化展示场所或社区活动中心,赋予其新的功能用途。
总之,《DB33T 2265-2020》从多个维度为小城镇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导,对于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