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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业涂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Industrial Coating Proces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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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 1951-2020是河南省针对工业涂装工序制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现有工业涂装企业以及新建项目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这意味着无论是现有的生产企业还是新建项目,都必须遵守此标准。
2. 术语和定义:标准中明确了“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涂装”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例如,“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 排放限值:对于不同的涂装工艺,如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等,设定了具体的VOCs排放浓度限值。例如,汽车制造业的VOCs排放浓度限值为60mg/m³。这些限值是基于最新的环保技术和实际监测数据设定的,旨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监测与分析方法:标准中规定了如何进行VOCs排放的监测和分析方法。包括采样点的选择、样品的处理以及使用的仪器设备等。这确保了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 实施与监督:明确了各级环保部门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定期检查、监督执法等。同时,也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以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通过以上条文的解读可以看出,DB41 1951-2020标准不仅对工业涂装企业的VOCs排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还从多个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指导,有助于推动河南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工业涂装行业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