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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济南市公共服务领域中医疗机构名称的英文译写规则、翻译方法和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名称的英文译写及相关标识的设置。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Names in Public Service Fields in Jinan - Part 6: Medic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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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01/T 0005.6—2019《济南市公共服务领域名称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医疗机构》是由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为医疗机构的英文译写提供了规范指导,确保医疗服务相关标识、指示牌及宣传材料等在国际交流中保持统一性和准确性。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关于机构名称的翻译原则
标准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名称的英译应遵循“名从主人”的基本原则,即尊重医疗机构自身意愿,并结合英语语言习惯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英文名为“Qilu Hospit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这里既保留了医院原有的中文名元素,又采用了符合国际通用表达的方式。
对于综合性医院,推荐使用“Hospital”作为后缀;专科医院则根据其专业方向选择合适的词汇,如“Clinic”或“Center”。同时强调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歧义或误解的专业术语。
科室与部门名称的标准化
在科室和服务部门的命名上,《规范》给出了详细的参考列表。例如,“内科”统一译为“Department of Internal Medicine”,而“急诊科”则对应“Emergency Department”。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科室如康复科、中医科等也有明确规定,旨在消除因翻译不一致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特殊服务项目的表述
针对挂号、收费、住院等常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也提供了权威译法。比如,“门诊挂号处”被译作“Outpatient Registration Desk”,“住院部”则表示为“Inpatient Department”。这些标准化用语有助于提升患者体验,尤其是在多语言环境中提供清晰指引。
注意事项与实施建议
最后,《规范》还特别提醒,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考虑文化差异和受众群体特点,必要时可采用双语甚至多语种并存的形式。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定期更新相关信息以适应行业发展变化和技术进步。
总之,《济南市公共服务领域名称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医疗机构》不仅填补了本地医疗行业对外交流中的空白,也为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过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可以有效促进城市国际化进程,增强济南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