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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济南市公共服务领域中旅游相关名称的英文译写规则、要求和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济南市旅游相关的场所、设施、服务等名称的英文翻译和标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Names in Public Service Areas in Jinan - Part 5: Tourism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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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济南市公共服务领域名称英文译写规范 第5部分:旅游》(DB3701/T 0005.5—2019)是济南市针对旅游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为旅游服务中的各类名称提供了权威的英文翻译参考,确保了济南市旅游行业的国际化服务水平。
以下是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景点名称翻译
标准规定了济南市著名景点如趵突泉、大明湖等的英文名称。例如,“趵突泉”应译为“Baotu Spring”,“大明湖”应译为“Daming Lake”。这些翻译遵循了地名翻译的基本原则,即保留中文名称的文化特色,同时便于国际游客理解。
2. 旅游设施标识
对于旅游设施如厕所、停车场、售票处等的英文标识,标准给出了统一的译法。“厕所”应译为“Toilet”,“停车场”应译为“Parking Lot”,“售票处”应译为“Ticket Office”。这些译法简单明了,符合国际通用习惯,有助于提升游客体验。
3. 服务设施说明
在涉及服务设施的描述上,标准强调准确性和实用性。例如,“免费Wi-Fi”应译为“Free Wi-Fi”,“开放时间”应译为“Opening Hours”。这样的翻译不仅准确传达信息,还避免了因文化差异造成的误解。
4. 注意事项
标准特别指出,在翻译过程中需考虑目标语言使用者的语言习惯和文化背景。例如,对于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词汇,应在必要时提供注释或补充说明,以帮助外国游客更好地理解和使用。
此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济南市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国际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其他城市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类似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